“無法提供部分項目分析原始記錄”“一份電子數據文件修改時間早于分析時間”“被責令整改期間仍擅自對外出具檢驗數據”……近日,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聯合通報安徽省皖創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調查處理情況。
今年3月,有群眾反映安徽省皖創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存在濫用資質、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等問題。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隨即聯合核查,發現該公司存在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相關情況現場移交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市場監管部門進一步調查處理。目前,屬地監管部門已查實相關違法行為并依法依規予以處罰。
經查,該公司出具的多份檢測報告,無法提供化學需氧量、氨氮等項目的分析原始記錄;一份樣品離子色譜分析電子數據文件修改時間早于創建時間和分析時間;多份檢測報告中,顆粒物項目檢測使用的恒溫恒濕稱量系統中無相應電子記錄;在用的低濃度顆粒物采樣頭數量明顯少于其出具的編號為AHVC-2112009的檢測報告及原始記錄中2021年12月4日當天采集的低濃度顆粒物樣品數量。
此外,2020年10月15日,界首市市場監管局根據2020年阜陽市環保類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查結果,對該公司作出“責令整改、暫停出報告”的行政處罰決定,但該公司在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1月26日仍擅自對外出具檢驗數據、結果。
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市場監管部門聯合調查,認定該公司存在篡改、偽造監測數據行為。屬地生態環境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該公司停業整頓,處22.5萬元罰款,對該公司主要負責人處4.64萬元罰款。兩部門責令該公司收回涉案的全部檢測報告,并將該公司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處罰信息推送至信用中國平臺。
省生態環境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將會同省市場監管局持續加強監管力度,保持打假高壓態勢,嚴厲打擊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屬地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強轄區內環境檢測機構監管,督促環境檢測機構嚴格按照相關技術規范開展業務,確保數據質量。